來源: 深圳飲食網

素食之風,古已有之,佛教傳入中國之前,就已經十分盛行。古時吃素;倒不是由於當時經濟落後,沒有肉吃,只好以瓜菜裹 腹。而是那時,已經出現了“養、助、益、充”的飲食觀念,提倡“五穀為養、五果為助”。這在最早的醫學經典著作《黃帝內經》裡就有詳細記載。但主要的原 因,還是老莊清靜無為哲學思想的影響。一大批隱逸的文人,崇尚自然,認為吃肉使人氣濁,吃素使人氣清。追求清氣,極力奉行素食的原則。

吃 素本是一件好事。但發展到後來,就走火入魔。可見凡事不宜太過。《漢書》裡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有個叫周澤的人,餐餐吃素,以致營養不良生病。老婆怪他,講 何苦這樣把自己折磨。周澤一聽,火冒三丈。馬上以“干犯齋禁”的罪名,把老婆送進監獄。“干犯齋禁”,當時可不是小罪,大概和現在的“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差不多。至於“坐齋不謹”,則要殺頭。“坐齋不謹”到底是什麼罪如不詳細考證,絕對猜不出來。其實好笑得很,不過就是吃素的時候,不小心放了屁。放屁而被 殺頭,恐伯誰也料想不到。

吃素的優良傳統,後來竟被從外國傳入的佛教所一把搶去,和尚原來是可以吃肉的。佛經《戒律廣本》寫得很明 白:佛教沒有吃素的規定。佛家禁止吃的,是“葷”。這個葷,不是我們現在的概念,指雞鴨魚肉一類的動物食品。我們現在講的葷,佛教叫做“腥”,而不叫 “葷”。佛經裡葷字不讀hun;要讀成xun,熏的意思,指氣味熏人的蔬菜,“葷乃蔬菜之臭者”。《梵網經》講得更具體:“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苔 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葷就是這五種蔬菜。葷字從草頭而不從肉旁,說明葷的原始意義,是植物而非動物。至於葷為什麼從植物變成了動物,三言兩語說 不清,以後單獨介紹。佛教認為吃了葷,耗散人氣,有損精誠,難以通於神明,所以嚴加查禁。有兩次,我到廟裡吃齋,看到菜裡有蔥有蒜。可見廟裡的和尚,佛經 還沒有讀通。那麼多的齋,算是白吃了。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待,不搞一概而論。佛教分為大乘與小乘。大乘是一心 度人,以自度為度人手段,所以什麼肉都不能吃。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允許吃三種“凈肉”(“三凈肉”為“一我眼不見其殺者;二不聞為我殺者;三無為我而 殺之疑者”)。對於“比丘患病者”,即生了病的和尚,實行人道主義政策,特殊照顧,什麼肉都可以吃。如今,印度,斯里蘭卡等國家的洋和尚,中國蒙、藏、傣 等少數民族的和尚,都允許吃肉。佛教在引進中國的初期,還來不及形成中國特色。所以那時,和尚還可以吃肉。和尚不準吃肉,是在一千四百多年以前,南朝的梁 武帝蕭衍首先提出來的。

在中國歷史上,蕭衍可以算是最可愛的一個皇帝。他篤信佛教,自稱“三寶奴”。想當和尚,想得幾乎發瘋。竟然先 後四次,擅離職守,跑到同泰寺,把身子舍給廟?,去當和尚。一個皇帝,自動放棄一切合法權益,連身體都舍掉,變成了同泰寺的廟產,當然不會再管朝廷的事。 可是當時,沒有副皇帝,可以在皇帝不能履行職責時,依法代行皇帝的職權。那時又不興臨時任命代理幹部,蕭衍不駕崩,誰也不能當皇帝。“國不可一日無君”, 事情簡直麻煩透了。滿朝文武,不知開了多少大會小會,進行過多少緊急磋商。討論來,研究去,唯一的辦法,還是只能把皇帝贖回來。於是馬上從國庫提出現款, 找同泰寺洽商有關購買事宜。同泰寺有利可圖,當然進行配合。終於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用等價交換的辦法;把蕭衍收購回來。立即恢復他的人身主權,讓他繼續 擔任領導職務。蕭衍堅決捨身,怎奈級別太高,還是身不由己。僅僅有利於同泰寺,一次又一次地創收。假如不是無限忠誠於佛教事業的蕭衍,換成別人這樣做,那 只能認定是為了得回扣。

蕭衍手不釋卷,一部《大般涅磐經》,爛熟於心。經書?規定:“戒殺生”。蕭衍想,就殺生管殺生,肯定管不徹 底,還是要從根本上抓起。活學活用,乾脆不準吃肉!肉不能吃,看你殺生還有什麼用?一經決定,立即行動。緊急傳旨:臣民提倡吃素。和尚一律不準吃肉。天地 神明祖宗,享受和尚待遇。何謂和尚待遇?即祭把天地神明祖宗的供品,不準再用三牲豬頭,統統改成麵粉做的豬頭豬肉。金口一開,一呼百諾。一時,素食者“天 下戶口,幾去其半”.可見,和尚不準吃肉,完全是蕭衍從“不殺生”的觀點演化出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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