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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剛洗完澡等晾乾,來靠妖一下。關於前公司主管嗆我的兩件事,有感而發。

第一是嗆我來自一間失敗的公司,他說現在公司裡,每個都在這行幹了八年以上有做過無數成功的商品,而我只是來自一間失敗又倒閉的公司。嗯,我很慶幸來自於一間失敗又倒閉的公司,我從這間公司草創初期就一直觀察著各種公司事務及政策的執行與發展,對我而言,這是非常寶貴的一門課。市面上多充斥著教你如何成功,但是成功的人有幾個?他們完全沒跟你說因為失敗而去修正的案例,每個都被塑造為天生神力的成功人事,你們覺得有可能嗎?

而我學的到是如何去決定或做某些事才會導致失敗。如果說,因為失誤機率的行成因子減到最低,才「有可能」會成功,因為成功還包含著許多的不確定因素,例如天時、地利、人合和運氣,對我而言這些經驗是無價的,這才是一個人社會經驗真正的價值所在。

第二是對我說「作人比作事來的重要」,我同意這觀點,但前提是要先會做事,作人的效用才能發輝。做事是要把事情做好,作人是要推動事件往好的方面發展,當一間公司的員工只會做事不會作人,至少可以確保產品品質的水準有到一定的程度,只要找對的人加入行銷手法作導向,產品就有可能會賣錢,機會是給已經準備好的人。但如果整間公司的員工只會做人不會做事,你就會發現一件事,人事成本居高不下,各個環節一直發生狀況,主事者不知到哪邊出錯,就算產品賣錢也填不了錢坑,然後一直燒到公司倒 閉或爆發人事大變動的事件。

這些經驗,都來自於各個失敗的案例,我也很慶幸,了解到燒過幾千萬還是慘賠的原因有哪些,你要一般的ART跟你講這些事?很難,因為死ART都不用腦。

如果有人在對我說這句,我還是老話一句,「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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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ng2f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